3月30日,寶安區(qū)教育局公布了《關于2023年秋季及2024年以后義務教育入學有關事項的溫馨提醒》,其中重點提到了租房申請學位的具體要求,強調了非深戶學生的父母社保須滿1年,家長需要辦理孩子的身份證。
一、關于以租房形式申請學位的證明材料相關要求
(一)使用《房屋租賃憑證》申請學位的時限要求
2023年秋季入學的,申請人父母須在2022年的8月31日(含)前辦理出證。辦理時間以登記(備案)蓋章時間為準。租賃期限的終止時間,必須是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
2024年秋季及以后入學的,申請人父母須在入學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前辦理出證。辦理時間以登記(備案)蓋章時間為準,租賃期限的終止時間,必須是入學當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申請學位的相關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入學只適用于租住無產權的住宅類房屋,且居住時間不再加分。
1、登記時限要求:
2023年秋季入學的,申請人父母須在2022年的8月31日(含)前在其所申請學校招生范圍內有辦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記。
2024年秋季及以后入學的,申請人父母須在入學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前在其所申請學校招生范圍內有辦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記。
2、材料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申請公辦學位還須提供與房東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學區(qū)房使用授權書》、房屋權屬證明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的《居住登記查詢單》等材料。
與房東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需要與居住信息登記地址一致,且合同有效期到入學當年的12月31日(含當日)之后。
3、真實性要求:
(1)出租人、承租人雙方應當及時、主動向公安機關、社區(qū)網格管理中心如實申報居住信息登記,及時更新實際居住信息狀態(tài),確保居住信息登記準確無誤。
(2)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是申請我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的必要條件,是就近入學的依據,也是學位申請人父母應盡的義務。學位申請人父母對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法律責任。
一旦發(fā)現學位申請家庭使用虛假居住材料申請學位,教育行政部門將取消該學位申請人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資格并將相關線索報告公安機關做進一步處理;如已入讀公辦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將對學生學籍在全區(qū)范圍內統(tǒng)籌處理。
二、其他重要提醒
(一)關于學位房鎖定提醒
寶安區(qū)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實行學位房制度,申請寶安區(qū)義務教育公辦學位的所有深圳戶籍、非深圳戶籍學生(含港澳臺籍學生)都必須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的住房材料。
學區(qū)內一套住房只允許一對夫婦的一個或多個孩子申請學位。實行學位房制度的所有學校使用過的房屋信息被鎖定,學生在讀期間(小學6年、初中3年)該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請學位(同一對夫婦有多個子女申請學位的不受此鎖定限制)。
(二)關于社保參保時間
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xù)參加社會保險(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須滿1年。
連續(xù)滿1年的計算,以申請學位當年4月30日為基點向前倒算,社會保險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
(三)關于身份證辦理
適齡兒童、少年申請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需提供適齡兒童、少年的身份證,請家長提前辦理。
(四)關于取消驗核計生信息
按上級文件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不再驗核計生信息,獨生子女加分項目取消。
(五)關于反詐騙提醒
社會上出現了不法分子利用家長急切心態(tài),以辦理入學為名實施詐騙。在此提醒各位家長朋友,義務教育招生須按照教育部門頒布的招生規(guī)定和程序報名,切勿輕信不法分子謊言,警惕招生詐騙,勿信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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