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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16:02:34
法考考研讀物:新民法典的影響
一、前言
【劉俊臣回應民法典進程:目標是2020年3月提請審議】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劉俊臣: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關系每個人、每個家庭、每個企業(yè)。最終目標是準備提請2020年3月十三屆三次會議審議。
不出意外,民法典將于明年3月表決通過。
新民法典出臺之后會帶來哪些影響呢?
影響肯定有,但普通老百姓可能不會感受到這種突然的、巨大的變化。我們改革開放近40年,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民事領域重要的法律幾乎都頒布了,無法可依的狀態(tài)早已結束。我們是有法可依的,所以沒有巨大的變化。若感受到變化很巨大,那你一定是法考考試的考生,因為有這么多新修訂的法律或者新的立法。
二、現狀
中國近二十年以來,制定和頒布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法規(guī),已經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商法體系。盡管中國目前還沒有民法典,但并不能說中國沒有調整民商事關系的民法。一方面,《民法通則》與《經濟合同法》、《繼承法》、《婚姻法》及《收養(yǎng)法》基本上涵蓋了民法典的主要部分,即總則、債權、親屬與繼承,另一方面,中國在民商事關系的基本領域都制訂了民商事法律、法規(guī),基本上實現了有法可依。許多新頒布的民商事法律如《擔保法》、《保險法》等,都開宗明義地規(guī)定了立法目的是為了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并在諸多方面有具體的體現;再如,對于《經濟合同法》、《專利法》、《商標法》中不符合市場經濟發(fā)展需要的規(guī)定及時地加以修正,使之更好地為市場經濟服務。
盡管中國民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現行民法中仍然存在著不少缺陷,中國的民事立法實行“零售制”,不是先制定民法典,而是就民法典的各個組成部分,采取急用先立、先易后難的立法方式,所以,中國的民法就岀現了眾多民事單行法并存而無民法典的立法格局。
其一,規(guī)定過于簡單,內容不健全。
其二,一些規(guī)范之間缺乏協調性。由于中國立法體制上的原因,許多民事法律、法規(guī)由行政部門負責起草,從而造成立法之間的不協調。不僅基本法與單行法之間不協調,單行法之間也是如此。例如,《民法通則》與《合伙企業(yè)法》之間都有關于合伙的規(guī)定,但二者的規(guī)定差別很大。再如,《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和《涉外經濟合同法》之間也存在嚴重的不協調現象。當然,有關方面已經注意到了這一問題,目前正在進行統一合同法的起草工作,不久的將來統一合同法就會出臺。
其三,不科學的法律規(guī)定甚多。中國現行民法由于受民法理論硏究水平的限制以及過多地考慮中國特色,造成了民法的一些規(guī)定不甚科學,如于物權內容的規(guī)定、關于合同形式的規(guī)定等都不符合現代民法理論。
其四,行政化傾向嚴重。中國民法的行政化傾向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許多民事立法是以行政法規(guī)的形式出現的,如士地法是以《土地管理法》的形式出現的,房地產法是以《房地產管理法》的形式出現的;另一方面在現行民事立法中包含了許多行政法律規(guī)范,如《民法通則》中關于罰款、扣留的規(guī)定,《經濟合同法》中關于經濟合同管理的規(guī)定等。民法的行政化傾向在不向程度上沖淡了民法的特點,對正確適用民法規(guī)范產生了不利影響。同時,也為民事權利的行使套上了行政枷鎖。
其五,司法解釋過多,使許多民事立法形同虛設。由于中國民法的規(guī)定過于簡單,因而人民法院不得不作出大量的司法解釋,以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但過多的司法解釋使現行某些法律在一定意義上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司法部門真正適用的是司法解釋。
但就整個社會層面來說,民法典真正通過之后,它的影響還是很大,這就是民法典作用的體現。
對于司法界來說,有了一部體系化的法典,法官裁判案件的時候,尋找法律依據就容易得多,可以比較好的運用司法三段論,得出案件的結論,保障案件的質量,也可以從容地運用各種法律的解釋方法,文藝解釋、體育解釋、立法解釋等。通過這些解釋方法,成文法條就克服了它的僵化,讓我們的法典像德國民法典、法國民法典一樣,用幾百年都還有生命力。
對于政府來說,因為民法典賦予了人們非常豐富的私權利類型,某種意義上也界定了公權力和私權利,劃清了市場和政府的界限,有助于我們的政府找準定位,建設服務型政府、法治政府。
同時,對于老百姓來說,民法典具有普法和教育的功能。我們不是英美法系國家,不是案例制度。案例制度要想了解一個法律制度太難,得翻閱無數的案件,且必須由專業(yè)人士來做。我們如果有了民法典,老百姓想了解自己究竟有什么權利,翻開這部民法典,看一下目錄,基本上權利、義務、責任,大概就清楚了,既能夠培育老百姓的權利意識,同時那么豐富、完整的責任制度,也能夠教育老百姓,要懂法、知法、用法。
三、法考現實問題
那么,對于法考生而言,是先學習現階段的民法,還是等三月份新民法典出臺再學習呢?
有人說,新民法典就是刪繁就簡,再加一些新東西,三月份通過,等各教材重新修改并出版,就要到四五月份了,對于零基礎的同學來說,那時候才開始學民法,似乎有點晚;也有某金說,先學習刑法、刑訴、行政法......
對此,老師建議是:
深藍法考的課,現階段不會按照民法典草案修改,里面?zhèn)€別法條不確定,在審議過程中還會修改。
民法典的內容,安排在明年三月底第二階段課程中,到時候民法典就正式出臺了。民法典不是對既有民法體系、民法原理和基本內容的顛覆性修改,而只是對現有民法的整合和修補,其中合同法要增加幾種有名合同,人格權從自然人制度中獨立出來成為一編,婚姻法繼承法對現有個別不合理制度進行修改,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只是進行個別文字表述的修改,民法總則直接編入民法典中,所以不會有實質性變化。因此和往年一樣,民法要早動手,從現在開始就必須進行民法的復習了,等民法典出臺后,把一些新增的內容補充進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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